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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三项措施认真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
时间:2018-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市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清查、处理工作,日前,静海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

    一是强化规范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市委、高检院和市院关于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一系列规定,牢固树立严格、及时、规范处理的意识,切实做到案件审结涉案款、物随案清理。

    二是落实责任主体。对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确定责任主体,主动协调,做好衔接。同时,制定涉案财物处置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处理时限,对于尚存在赃物室内的涉案财物,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确保处理妥善。

    三是严格执行规定。在会同公诉部完成原有积存涉案财物深入清查、妥善处置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执行随案移送原则,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积压,切实规范各项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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