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别人取钱忘拔卡 他来“代取”犯了法
时间:2017-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别人在银行取款机取完钱后忘记将卡拔走,张某和王某发现后合伙将卡内钱款取走,两人原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却在不知不觉中犯了罪。日前,张王二人已由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诉讼。 

  曹女士下班后来到公司附近的银行ATM取款机取钱,因为赶着回家做饭,匆忙中忘记在取完钱后将银行卡从取款机中取出。曹女士走后不久,张某和王某也来到该取款机前取款。当张某打算将卡插入取款机中取钱时,发现怎么也插不进去,仔细一瞧,发现里面居然已经插着一张卡,而取款机的屏幕也显示在取款的操作界面。张某正不知该怎么办时,后面的王某发觉不对劲,便凑了上来,并提出试试卡里还有没有钱,顺势在取款机上输入了取款100元。谁知取款机竟然真的吐出了100元。看着崭新的百元钞票,两个人异常兴奋。张某王某见财起意,随后非但没有将银行卡归还失主,反而先后分5次把曹女士卡中的15000余元全部取走。拿到钱后,两人一人一半,并随手将银行卡扔到了旁边的花丛里。 

  第二天,曹女士再次来到取款机取钱才发现昨天将银行卡落在了取款机里。曹女士赶忙找到银行沟通,但为时已晚,卡内的15000元现金已被人取走。于是,曹女士在银行工作人员帮助下报了警。警方通过银行取款机的录像迅速确定并抓获了张某和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移交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后,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张王二人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检察官在这里提示大家:银行卡内的钱款属于持卡人的私有财物,私自取出据为己有将构成犯罪,切莫因为一时贪念而酿成恶果。 

网页信息
      版权所有: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邮编:3016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