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抢红包外衣下的微信赌场
时间:2017-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例】

201611月至12月间,梁虎、王飞、廖新杰(均为化名)在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梁虎家中通过多个手机注册多个微信号,建立昵称为“野豹”、“猎豹财务”、“猎豹红包”等多个微信群,后在微信群内发红包、抢红包后,以押尾数、押龙虎合等方式,设庄招赌,共召集胡某某等近百人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下注赌博,截止发案梁虎等人设立账户共接受下注赌资人民币31余万元。201612,梁虎等人被民警抓获。20176月,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梁虎、王飞、廖新杰向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梁虎、王飞、廖新杰三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梁虎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王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廖新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释法】

开设赌场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赌博已经发展到可通过网络、通讯工具等虚拟场所进行的方式。披着“抢红包”外衣下的赌博活动极易使人迷惑双眼,广大网友应提高利用新型及时手段犯罪的辨别能力,充分认清赌博活动本职,自觉远离赌博。
网页信息
      版权所有: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邮编:3016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