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给广大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如果停车后忘记上锁,同样也会“方便”小偷。一男子因生活捉襟见肘,盯上了路边未上锁的电动自行车,连续盗窃十三辆后被抓获。日前,经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日用百货店的吕某为了节约送货时间,总是不锁电动车,甚至钥匙孔上还插着钥匙就转身离开,周围商户每每看见便上前提醒,但吕某一直不以为意,“没关系,我送货速度很快,况且社区现在都有监控,挺安全的。”但这一次吕某不再“幸运”,送完货下楼之后,便发现自己电动车被盗,随之报警。民警通过调取三段失窃监控录像进行比对,成功抓获连环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办案检察官讯问,陈某交代,自己整天游手好闲没有什么本事,“口袋比脸还干净!”一次,他在路边发现一车主没锁电动车便上了楼,顿时心生一计,趁四下无人便把电动车推到废品收购站变卖,面对收购站老板的询问,陈某面不改色地说,“要换新电动车才将旧电动车卖掉。”
第一次“偷”电动车,陈某便“收获”了400元,这令其欣喜不已。他发现这条“门路”来钱快,于是踏上了这条“不归路”。自3月份开始,陈某共计盗走13辆电动车,截至案发,其中9辆被陈某以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销赃到废品回收站,所得赃款2600余元皆被陈某挥霍。
陈某还交代,附近住户普遍防范意识较差,很多停放在门口的电动车根本不拔钥匙,他很“轻松”地就将一辆电动车偷走后销赃得到几百元钱,“我不关注车的价格,只关注车是否上锁。”
检察官提示:广大电动车车主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能心存侥幸,停放电动车要及时上锁,给车辆加一份“保险”,给自己多一份“安心”,并尽量将车辆放在有摄像头监控的区域,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此外,如发现电动车被盗,要及时寻求警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