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人们对学历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却让某些不法分子趁机动起了“歪脑筋”。近日,静海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帮助提升学历为幌诈骗学费近万元的案件。
去年9月,张先生公司发布通告,要求在职人员提升学历,方能升职加薪,张先生便通过熟人推荐,添加了“教育中介”吴某的微信。“学费不高!免试入学!两年拿证!不过包退!”在聊天中,吴某了解到张先生目前在职,平时工作忙,极力推荐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助张先生办理高校学历提升事宜,其特点是学生参加完课程学习再参加进行考试,属于国家承认的学位教育,学信网可查。
在夸张宣传词的诱惑下,张先生决定缴费报名,并介绍有同样需求的同事一起,吴某在收到二人的报名费400元后,信誓旦旦地表示,“资料提交一个月后,即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籍信息。”一个月后,张某二人果真在学信网上查到了自己的入学登记信息,欣喜不已,随即缴纳了吴某以代收“学费”“书本费”等为由收取的15000余元相关费用。
可没过多久,张先生和同事便陆续接到了自称高校招生办打来的催缴学费的电话,“我明明已经交完了学费,为什么还会打电话来呢?”满怀不解的张先生联系上吴某,吴某推说是诈骗电话,叫张先生不用理会。而后,闲来无事的张先生登录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却发现自己为退学状态,瞬间“气不打一处来”的他迅速联系吴某,可吴某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张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掉进了诈骗的“深坑”,随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审讯,原来,吴某为骗取钱款维持恋爱开销,给张先生二人报名收取费用后,未将学费交给进修学校,全部被其挥霍。办案检察官经审理认定,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静海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吴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示:学历和资格证书已成为升职必备的敲门砖,在考证热度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培训市场滋生乱象,一些不法分子开辟了“生财之道”,检察官提醒大家,在考证、提升学历的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切莫有“抄近路”思维,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发现被骗后及时保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防止自身权益进一步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