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院党组2020年9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马凯、王幽洋、刘旭颖、杨璐、张琦六名同志于2020年8月按期转正。
杨璐、王幽洋、马凯同志确定为四级检察官助理;
崔文慧同志确定为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琦、刘旭颖同志确定为一级科员。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