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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2014)
时间:2017-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1日在静海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14年检察工作向大会做报告,请予审议。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围绕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开展了各项检察工作。2014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平安静海建设。

1、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把严重暴力、侵财、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农民利益、危害民计民生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适时介入、快捕快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呈捕案件339450人,经审查依法批捕300397人;受理审查起诉犯罪案件602850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557788人。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等引发,且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落实从宽政策,不捕2428人,不诉1935人,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2939人。

2、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着重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撤案等案件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有效防止激化或产生新的矛盾。深入推进检察长接访、下乡巡访、领导包案等工作,通过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形式,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全年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943613人次,继续保持了涉检上访“零”进京目标,连续第四次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对全县447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活动进行了监督,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转化,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28件。以国家宪法日、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元化媒体平台,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传播法治理念、法律常识,提升群众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二、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坚持惩防并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1、突出惩治职务犯罪重点。全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1件,初查24件,立案1117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814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案件33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把各级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同时,按照中央、市委和县委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2、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的生命线,不断强化干警的证据意识、人权意识和程序意识。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制度、严格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规范了审讯、鉴定、搜查、查询等侦查行为,以高效、文明、理性、规范的执法行为赢得群众信任。同时,把案件查办的过程作为维护地区稳定的过程,通过认真做好群众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努力实现查办一案、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3、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预防活动。全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0件次,有效防止有行贿劣迹的工程单位进入招投标环节。结合案件查办,积极协助发案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7份。组织一百名干警,利用一百天的时间,深入到一百个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个百”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促进了广大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撰写的预防报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专题调查报告》,引起了县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据此进一步完善了《静海县村务公开工作规定》。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

1、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把有案不立、不该立而立、违规办案、另案处理等作为监督重点,全年监督立案2件、建议撤案46人,追捕2021人,追诉10人。发出检察建议和提出纠正意见11件。同时,认真落实审查逮捕阶段逮捕条件的新要求和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严把批捕关,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2、强化审判活动监督。通过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强化了对所有公诉案件判决结果的监督;同时,将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8人,已改判13人。积极构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审查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件,提建抗和再审检察建议3件,改变原裁判3件;首次开展了对民事虚假诉讼活动的监督,1件得到改判。同时对不服法院判决的18件申诉案件开展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院判决的权威性。

3、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定期与监管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监管秩序、罪犯交付执行以及在押人员劳动、律师会见等权益保障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提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48件。认真落实了检察官接待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情绪波动、患有疾病的在押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押人员的不良情绪和安全隐患。强化了在押人员判决文书的审查工作,对发现刑期计算错误的22人提出监督意见,维护了刑事判决的严肃性和已决犯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注重运用司法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工作机制,重点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年内共审结起诉污染环境案件1227人,同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建议书,加大经济追偿力度,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加强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认真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参与、附条件不起诉、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等制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形式提升未成年人法制观念;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30余人次。加强了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及经济困难群众的司法服务,为其提供支持起诉服务17件,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加大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提供适当的司法救助。

3、建立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18个乡镇选定了60个村街,深入开展了农村两委巡查工作,在监督两委班子廉洁规范用权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为村街和群众解决出行、生产、生活难题11个,协调帮扶资金近百万元。积极发挥9个乡镇检察室联系群众的前平台作用,在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开通了远程接访视频系统,方便了边远群众诉求。把“四个百”司法调研服务活动作为听民声、汇民意的的重要途径,出台的《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六条措施》,县委国强书记作出批示。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官队伍作为一项强本固基的工程常抓不懈,为深入开展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在“清廉、务实、为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查找“四风”和执法办案中的问题14个,班子成员查找问题73个,提出整改措施33条。以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专题教育活动。以学习践行“天津检察精神”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活动,就执法作风中出现的语言生硬、释法说理不到位、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举办讲座、举办检察论坛、开展检委会委员和青年干警讲检察等一系列岗位比武练兵活动,干警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有15人次在全市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比武竞赛中榜上有名,1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78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法学刊物发表,有4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权威法学论坛上获奖。

3、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加强案件管理作为促进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巡查、法律文书管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等工作机制。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运行为契机,通过采取预警提示、类案分析、情况通报等措施,加强了对办案期限、办案流程、办案质量等各重要环节的网络动态监控。同时,以法律文书公开上网、案件信息公开、检察开放日、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促进了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在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上还不够充分,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还不相适应,查办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不多,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尤其是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做好人民群众工作能力上还有一定差距。

各位代表,2015年,县检察院将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总体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一是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二是认真开展司法调研服务活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出台服务大局的新举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全面推进检力下沉,积极发挥好农村两委巡查、乡镇检察室、社区联系点等服务群众的前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

二、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静海建设。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公职人员的廉政建设。三是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加大对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注意发现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

三、全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以规范检察权为核心,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落实办案规定、遵守办案纪律,确保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强化网上审批、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加大司法规范化管理。三是以检务公开为途径,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场所,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四、全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以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司法作风等方面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二是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力争涌现更多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自身监督与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司法腐败和执法不规范问题“零容忍”,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洁从检,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五、全力做好检察改革的准备工作

一是深刻领会检察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检察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对全院干警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从检经历等进行认真调研,提前做好分类管理后的人员和岗位衔接的准备工作。三是按照市院检察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各项改革机制搞好调研,研究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为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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