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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9-03-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志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18年检察工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为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检察工作坚定的政治方向

坚持“政治建警”,将“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执行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战略部署不变通、不走样,对涉及扫黑除恶、与监察委衔接、公益诉讼等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树立一盘棋思想,与监察委、法院、公安联动配合,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打击横行乡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犯罪及背后的保护伞,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频共振,取得阶段性战果,依法办理了马敬军等9人、梁福军等5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批涉恶犯罪案件。为将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主动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线索摸排行动,筛查出陆亚刚等人涉恶案件线索并提起公诉,扩大了专项斗争成果。

深入密切与区监察委的协作配合。“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支持配合区监察委的工作,特别是在全市率先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人员转隶后,全面加强与区监察委的业务衔接,建立案件会商和提前介入机制,这一做法《检察日报》头版以“探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实战经验”为题做了报道。全年共受理区监察委移送案件13件17人,批准逮捕7件8 人,提起公诉12 件16人,现已做出有罪判决9件10人。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在推进依法治国、保护民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内部协作工作规定》,与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签发《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内外部工作合力,全年受理涉及生态环境、国土资源保护等领域的案件线索35件,经市院审查立案2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采纳并依法履职2件,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区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最佳结合点,努力为新时代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推进平安静海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宁的刑事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刑事犯罪案件561件750人,依法批准逮捕470件6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53件1552人,依法提起公诉913件1144人。通过建立完善涉检信访和涉检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渉稳案件流转风险预警、远程视频接访等一系列机制,实现资源整合、整体联动,使431 件次来信来访得到依法妥善处理。

    积极开展司法服务活动。提出“乡镇、园区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理念,并出台《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乡镇园区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先后深入到天津华源工业集团、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区工商联所属商会进行司法调研,了解司法需求,解决法律问题。按照区委“创建天津全面服务雄安新区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出台《加强司法协作,服务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十条措施》,深入河北省雄县检察院实地调研,会签《协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开展“加强生态保护,打造美好环境”专题研讨等系列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向发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37件,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一定时期辖区内的刑事犯罪特点、规律、趋势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报送的《2017年静海区刑事犯罪报告》得到区委肯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启用未检工作室,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送法活动17次,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坚持宪法定位,将办案作为监督的基本手段,并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措施,力求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对有案不立、违法办案以及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进行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20件22人,提请抗诉1件1人,追捕、追诉漏犯24人,追加漏罪17项,不捕89件129人,不诉39件67人 ,纠正违法3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7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29人。探索开展了对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在四个派出所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对办理的180余件案件进行审查,在推进司法规范化、提升侦查案件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新型的检警关系逐步建立。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在押人员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重点开展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针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监管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依法提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确保监管活动依法规范有效进行。对821名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脱漏管率同比下降23%。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56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有效节约诉讼资源,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抗诉和息诉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全年共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检察建议7件。对法律理解存有偏差的申请监督人,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接受正确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息诉23件。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2017年全面实施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按照上级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并取得初步成效。

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综合配套改革及时跟进,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改革成效逐渐显现,全年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为确保“放权不放任”,打出“即时报告、案件研究、案件评查、纪检监察”等一整套对办案活动监督制约的组合拳,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中央政法委机关刊物《长安》杂志予以报道。去年年底,按照高检院、市院的安排部署,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试运行工作,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责,为今年全面正式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重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698件、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424件,在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律师等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全年对81件83人进行公开审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检务公开不断深化。将检务公开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抓手,7月份,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搭建了一站式综合性为民服务平台,10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主动邀请政协主席团成员和社法委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1月份,聘任12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检风监督员,开门纳谏。借助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全面公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公开法律文书498 件、程序性信息1588条、重要案件信息12条,推送检察工作动态722条。

五、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为目标,狠抓党的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了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负全责、班子成员负主责、内设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同时还强化了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把党建的责任扛起来。深入开展了“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建立党史教育展厅、党建活动室,设立支部党建工作专栏,努力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2018年确定为业务能力提升年,深入开展检委会委员集体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大讲堂、案件汇报比赛、论辩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业务素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多名同志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在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榜上有名。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激励、引领、凝聚作用,提升了检察队伍文化品位和综合素能,去年3月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

加强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必修课,利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增强了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梳理治理重点17项,查摆问题32个,制定整改措施35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0余个。注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荣立集体一等功。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帮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结合的不够紧密,服务大局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效果还有待提高。三是智慧检务建设与检察工作的的深度融合还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智慧检务建设水平亟待提升。四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五是干警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尚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研究解决。

2019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既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又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方面,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永葆检察工作坚定的政治方向。

    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将服务大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打击、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职能,实现全面平衡充分协调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创建“无黑”城区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政治担当,不断补强完善检察工作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方面的弱项和短板,搞好检察改革“精装修”,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敢闯敢试,当好全市检察改革的排头兵。

    着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打破信息孤岛,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辅助检察官办案,为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智慧支持。

 着力强化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六大建设”,深化“能

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刀刃向内、苦练内功,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敢于担当、业务精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了检察机关新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始终服务服从顺应全区工作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以出色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用实际行动迎接建国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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