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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之二)
时间:2023-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印刷企业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挥发性有机物 行业整治 “回头看”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针对某一行业领域内普遍存在的同类问题开展全面调查,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治,制止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实现相关行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

【基本案情】

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具有光化学活性,管控不力易造成区域性温室气体污染。密云区十里堡镇是印刷企业集中区域,存在VOCs治理设施不达标问题,该镇印刷企业中有3家企业仅单一使用低效的光氧催化废气治理设施,有5家企业生产场所非甲烷总烃(指除甲烷外的可挥发碳氢化合物,属于VOCs的一种)浓度超标。相关印刷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的相关规定,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损害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检察履职情况】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密云区院)于2021年2月9日受理相关线索,经初步调查后于3月2日立案。调查期间,密云区院及时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企业10余家,并与相关人员核实情况,收集周边居民意见建议,对印刷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政府等有关单位开展沟通座谈,了解印刷企业VOCs治理设施简单低效及排放超标的现状、问题原因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履职情况。

2021年3月22日,密云区院向区生态环境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违法排污情况进行查处,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了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的70家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委托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对全区印刷企业进行调查评估,对5家企业拆除印刷生产设备进行疏解退出,对32家不具备印刷生产能力的企业责令关停,对33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制定《密云区VOCs综合治理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改造验收合格的印刷企业给予补助。通过全面检查、监测,严肃惩治违法违规企业,促使企业达标排放,同时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培训,积极宣传引导,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期间,密云区院对部分印刷企业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升级改造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经现场走访了解,改造升级的33家企业全部验收合格,2家装订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为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31家包装印刷企业改造升级为活性炭吸附加催化燃烧治理设施,排放浓度全部符合国家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1家规模较大的印刷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陆续投入300万余元,进行密封性改造和局部围风改造,大幅提高前端废气收集率,并采用“多级过滤+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模式,大幅提升末端废气净化率。该企业经过VOCs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降低至北京市排放限值的一半,体现了高效治污水平。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印刷企业普遍存在的VOCs治理设施不达标、违法排放废气等问题,推进履职方式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向系统治理创新发展。通过个案检察建议推动印刷企业排污问题集中整治,形成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的良好局面。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真整改、不反弹,助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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